竞买人须知

发布时间:2016-09-04 05:38:19

竞买人须知

上海奋军拍卖有限公司

第一条 参与拍卖的登记手续

1、 参与本公司现场拍卖或网络拍卖的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已注册完善信息,缴纳按要求的参拍保证金。现场拍卖须有汽车修理、配件销售及有关汽车行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拍委托书等到拍卖现场办理资质登记。

2、 按公告提示缴纳足额参拍保证金,现场拍卖需领取竞拍号牌,取得竞拍资格。拍卖号牌仅限竞买人本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转借他人或丢失,一切责任均由竞买人承担。

第二条 标的展示

1、上海奋军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并举行拍卖活动,对受委托所提供的拍卖车辆不承担任何质量保障。竞买人须自行或在拍卖人统一组织下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咨询拍卖标的及拍卖活动的详情。竞买人一经办理竞拍手续,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并愿意为自己的竞买承担责任。

2、拍卖公司按拍卖标的的展示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品质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在标的展示期间认证检查车辆状况及手续状况,充分了解过户时限,产权变更等事项,包括检查车架号及发动机号码完整性。如因车门无法打开等情况给竞买人判断车况造成困难,请竞买人谨慎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本公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3、奋军拍卖有限公司在网络拍卖或现场拍卖所提供的《拍品目录》中提供标的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标的的所有现状和信息,所有拍卖标的均按现场状况拍卖。拍卖活动公告的特别约定条件以《拍品目录》约定为准。

第三条 竞买保证金及过户

1、竞买保证金有网络拍卖和现场拍卖两种保证金。

2、网络拍卖与现场拍卖由于情况不同,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均有差异。网络拍卖主要包括竞买人对关注车辆为重点收取竞拍保证金,相对数额较少;现场拍卖,为方便竞买人竞购多个标的而相对保证金较高。

3、竞买人成买受人之后,需成交当日付清车辆成交全部款项、佣金、过户时效保证金等其它费用后,凭竞买人保证金收据、竞买号牌办理退还保证金(现场拍卖竞买人保证金不可抵扣车款及过户时效保证金)。现场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可在拍卖当天退还保证金手续。网络拍卖两日内退还保证金。转账或刷卡费用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维修过户时效保证金,签署过户时效协议书。买受人在完成维修过户后,凭车辆登记证原件或登记证首页和变更的复印件(扫描件),行驶证原件或行驶证复印件,过户保证金收据,经本公司审核无误后,办理过户保证金退还手续。

5、竞买人丢失竞号牌或过户保证金收据,须竞买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申写丢失申请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方可申请办理竞买保证金和车辆过户保证金的退还手续。竞买人提出申请后,本公司一个月内将该款项退还至竞买人账户上。

第四条 款项结算

1、本公司现场拍卖车辆起拍价由拍卖师现场确认,网络拍卖由公示为准。竞买人竞拍过程中按拍卖师宣布或网络提示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以拍卖师落锤或最高价作为成交确认。

2、竞买人竞买成功即为买受人,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并按成交价缴纳车款、拍卖佣金及其它相关费用。佣金及其它相关费用收取标准以当期《拍品目录》所标注的为依据。

3、买受人应于拍卖日当天付清全部成交款、佣金以及其他费用。确应特殊原因未能当日结清的,最多推迟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款项的,视同买受人违约。

第五条 拍卖车辆提取

1、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以后,现场拍卖中标的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提走。逾期没有提车的承担以下责任:

(1)每车收取100元叉车费,每车每日收取200元停车费,超过6小时按一天计算,6小时之内按半天计算。

(2)买受人因超时停车造成的车辆损坏丢失的以及车内物品丢失由买受人自己承担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六条 车辆过户手续

1、本公司无论网络或现场拍卖会所有成交车辆必须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必须按照《拍品目录》或过户协议上的要求的时限进行过户。成交车辆过户转籍的所有费用包括税费全部由买受方自行承担。逾期未办理完毕,非公司确认的特殊原因,均按违约处理,上海奋军拍卖有限公司有权按每超过一日扣除买受人过户保证金200元。

2、车辆过户期间,如《拍品目录》中先前已注明车辆手续残缺,违章违规未清除,证明资料丢失等,均由买受人自己承担。因买受人在竞价前已熟悉和了解车辆相关瑕疵信息,所以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本公司提出因此而引发的诉求。

3、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有不同的规定,买受人需自行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4、年检过期造成的罚款、扣分及检车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付清拍卖标的的全部费用(包括成交款、佣金、其它相关过户保证金等),本公司视其为违约行为。除拍卖标的的收回,已收取的佣金或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之规定,买受人需向本公司另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率按成交价的20%计算)。若本公司对该标的进行二次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违约之买受人补足。

2、参拍车辆如因违章或出险记录等原因造成来年保费增加的,由买受人自理。

第八条 告知义务及其他

1、买受人在本公司竞拍成交购买车辆后,无论过户与否,所有因该车出险的责任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2、买受人购买事故车后,在对车辆修复、转让和转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且在进行转让或转售时有将该车来源、事故及修复情况如实告知购买方的义务。

第九条 特别告知

1、自车辆成交之日起,以下情况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①车辆违章及应缴纳的违章罚款,②公户车辆过户应缴纳的各种税费,③买受人办理所有过户或办理外地牌照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④新车改票的费用以及新车落户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2、账户安全:竞买会员请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密码及现场拍卖会的竞拍号牌。参拍结束要确认退出登陆账号,及时退还竞拍号码牌。因竞买人管护不当,造成的账号、密码泄露,竞买号牌丢失的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行为均由该账号及竞买号牌所有人承担责任。

3、上海奋军拍卖有限公司有权对具体上拍数量或撤拍数量在拍卖会前予以公开告知。

第十条 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上海奋军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奋军拍卖公司

                                      

                                    2016年3月8日